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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建校关于举办三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8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

    关于举办三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79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国务院要求正式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保留目录清单》,“安全评价师”被列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为促进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保障安全体系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配合国家大力推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校受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决定2019年举办“安全评价师”(三级)辅导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安全领域从业人员,包括首次报考人员和升级报考人员;

    2、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收集有关资料的技术人员;

    3、对存在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的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

    4、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的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

    5、依据安全法规及评价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6、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服务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7、从业人员分层次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人员;

    8、危险品、矿山、建筑等单位人员的教育要求,特种人员复审等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鉴定内容、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上课学习的方式,系统讲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实操性。

    经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后,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三级安全评价师分为:理论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科目(2小时)、专业能力科目(2.5小时)两门,每门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结业证书。

    四、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1018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婺城区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

    3、考核时间:20191110

    五、费用及补助

    学费(含鉴定费):1800/人;

    补助政策:

    1.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个人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1300/(补贴标准若有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在高级工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局申领。

    2.对已参加考核,但没通过的学员,可以参加补考,如果补考没有通过的,退还培训费1300/人,500/人作为学校的鉴定费和资料费。

    六、报名资料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四张、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承诺书(原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3181102 18006551234

     

     

    注:请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表格发邮箱(邮箱地址:376480494@qq.com

     

    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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