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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9
     

    关于2020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企业、继续教育学员: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 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 2020311号)以及浙江省建设职业技师学院《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指南》,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度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持浙江省建设厅历年核发的,现仍有效的国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有效证书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http://zwxxbs.jst.zj.gov.cn/quicksearch/rest/XCHLRYGWZSKJXJYMD/list.do)上查询。

    (二)持有2019年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人员。

    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要求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为依据,选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

    根据建设部人事司建人才函〔20192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时获取途径

    用人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用人企业或培训机构(建设类高中职院校、技工学校、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

    经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利用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zj. zhujianpeixun. com)开展的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

    通过以上12条获取的培训学时(培训按每45分钟计1学时,半天最多计4学时)报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市开发区建设局认定统一汇总后,于111日—10日报市建设局备案,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疫情期间以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为主。

    四、线上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及收费

    (一)企业注册

    1.打开报名平台网址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点击注册(已在职业培训环节注册审核过的,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报名)。

    2.按要求填写及上传注册资料,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3.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

    (二)线上继续教育学员报名

    1.企业注册审核成功后,登录报名模块报名

    2.报名管理模块:查看培训机构信息,选择金华市建设学校;打开【继续教育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提交报名表,确认导入正确数据成功,生成报名订单、缴费并开通继续教育学习账号。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1

    3.报名成功后,学员登录浙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网络平台http://zj.zhujianpeixun.com开始学习,通过学员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在线学习完成学时审核,并下载打印培训证明。操作方法参考附件2

    4.持有多本证书人员须按照不同专业岗位需求参加相对应的继续教育,对安全员、园林施工员、园林质量员等省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不再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及换证,证书可作为持证人能力水平的证明。

    5.每年32学时,192/证。

    缴款方式:以公对公的方式转入,汇款金额必须与订单金额一致。

    五、其他继续教育报名及证书登记办理材料

    1.选择培训机构为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等已通过认定培训的学校、单位(不需提交证明材料),个人获取的学时由线上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推送至国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在125日前上交旧证书。

    2.选择用人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用人企业或培训机构(建设类高中职院校、技工学校、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须报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市开发区建设局认定,统一汇总后,于111日—10日报市建设局备案后经培训所取得的学时。

    用人企业在125日前向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办事大厅提交以下学时认定材料: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个人学时清单及证明、《岗位证书》(或电子证书)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纸质、电子文本(excel 式)各1份,表式依据浙建人教函〔2020311号文附件。

    用人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课程安排(含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培训签到、课堂视频、照片及其他能证明企业组织、个人参训的有效材料。

    参加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证明材料还应包括培训(会议)通知、培训(会议)日程安排、加盖组织单位印章的学时证明。

    用人企业提交的学时认定材料应自行留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备核查。

    未经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不予学时认定和登记。

    六、证书遗失或证书信息勘误

    1.证书信息需勘误的人员,凡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设信息港“2020年需继续教育(换证)岗位人员库”中能查询到其岗位证书信息的,可先参与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证书遗失的需提交遗失声明),待获取继续教育学时后再统一勘误相关信息。信息勘误时,姓名只允许修改同音字,不得改姓;身份证号只能修改个别数字,不能作较大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岗位名称、照片不得修改;性别、证书编号打印错误的允许修改。

    2.申请证书勘误或遗失人员在1012日——1120日向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办事大厅进行证书勘误和遗失补办,提交材料包括(1)岗位证书勘误申请表和勘误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盖公章纸质版);(2)证书勘误遗失申明和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盖公章纸质版);(3)身份证复印件;(4)岗位证书原件(仅勘误需提供)和复印件。

    七、继续教育报名及证书登记时间安排

    1.1130日前,用人企业负责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

    2.111-125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按有关要求向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报送证书登记办理材料,学校进行审核认定后,汇总提交给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交原《岗位证书》),完成“浙江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证书登记系统”证书登记工作。

    3.1231日前,已完成证书登记的持有《岗位证书》人员可登录培训管理系统,注册个人用户,上传个人头像,并可在证书管理中对原《岗位证书》进行更新,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同时原证书作废。

     

    附件:1. 2020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企业

    注册流程

    2. 2020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员

    操作流程及证书更新

    3. 各类申报、勘误表

    1)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

    2)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清单

    3)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

    4)岗位证书勘误申请表

    5)岗位证书勘误汇总表

    6)岗位证书遗失声明

    7)岗位证书遗失汇总表

     

    2020927

     


    附件下载:2020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企业注册流程.doc
    附件下载:2020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操作流程及 .doc
    附件下载: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清单.docx
    附件下载: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docx
    附件下载:岗位证书勘误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岗位证书遗失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岗位证书遗失声明.doc
    附件下载:岗位证书勘误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