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31号)和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员工均可以参加报名,凡参加报名人员免费参加培训考试,同时企业为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的员工每月给予60元的薪酬奖励。
工种名称 |
申报等级 |
报名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钢筋工(50人) |
高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3)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混凝土工 (50人) |
高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3)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架子工 (50人) |
高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3)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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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木工 (50人) |
高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3)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防水工(50人) |
高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3)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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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先递交纸质资料,再网上报名
1、报考资料:(1)自主评价申报表(附件1)(所在单位必须对业绩得分客观实事求是,并加盖单位审核意见)(2)汇总表(附件2)(3)2张2寸免冠白底照片(4)毕业证书复印件(5)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相关证明资料或复印件。所有原件对应的复印件均应标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信息一致”字样,经办人须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培训当天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见附件3一体化平台个人报名操作手册(手机方式)
附件4、手机制作证件照的方法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9月25日前
2、报名地点: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办事大厅(金华市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
3、联系人:刘老师、赵老师
4、联系电话:0579-83181102、82371886
附件:
1、自主评价申报表
2、汇总表
3、一体化平台个人报名操作手册(手机方式)
4、手机制作证件照的方法
2018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报名须知及相关附件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