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1〕4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度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持有我厅历年核发的、现仍有效的国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且2020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的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有效证书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上查询。
(二)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的、现仍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人员(含2020年通过继续教育换证人员)。
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要求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为依据,选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对持有多本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允许其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学习一次即可,专业知识课程仍按岗位分专业学习。
根据建设部人事司建人才函〔2019〕2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时获取途径
通过线上继续教育报名系统(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组织的线上专项培训选择培训机构为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进行企业注册、学员报名,可简化学时认定程序(不需提交证明材料),直接在培训平台(zj. zhujianpeixun. com)线上完成培训、学时认定及上传学时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疫情期间以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为主。
四、线上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及收费
(一)企业注册
1.打开报名平台网址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点击注册(已在职业培训环节注册审核过的学员,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报名)。
2.按要求填写及上传注册资料,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3.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
(二)线上继续教育学员报名
1.企业注册审核成功后,登录报名模块报名
2.报名管理模块:查看培训机构信息,选择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打开【继续教育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提交报名表,确认导入正确数据成功、生成报名订单、缴费并开通继续教育学习账号。(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1。)
3. 报名成功后,学员登录浙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网络平台http://zj.zhujianpeixun.com开始学习,通过学员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在线学习、完成学时审核,并下载打印培训证明。(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2。)
4.学员完成32学时培训后,学时经平台认定后自动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学员进入系统注册个人用户,上传个人头像,并在“证书管理”中进行证书更新,系统自动生成新电子证书。
5.持有多本证书的学员须按照不同专业岗位需求参加相对应的继续教育,对安全员、园林施工员、园林质量员等省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不再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及换证,证书可作为持证人能力水平的证明。
6.每年32学时,192元/证。
缴款方式:以公对公的方式转入(转账信息见下图),汇款金额必须与订单金额一致。
五、其他继续教育报名及证书登记办理材料
1.选择用人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用人企业或培训机构(建设类高中职院校、技工学校、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须报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市开发区建设局审核认定,统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申报市建设局备案。
用人企业在11月15日前向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办事大厅提交以下学时认定材料: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个人学时清单及证明、《岗位证书》(或电子证书)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纸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各1份,表式依据浙建人教函〔2021〕49号文件附件。
用人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课程安排(含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培训签到、课堂视频、照片及其他能证明企业组织、个人参训的有效材料。
参加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培训(会议)通知、培训(会议)日程安排、加盖组织单位印章的学时证明。
用人企业提交的学时认定材料应自行留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备核查。未经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不予学时认定和登记。
六、继续教育报名及证书登记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用人企业负责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
持原《岗位证书》人员务必于9月1日前完成32学时继续教育,经学时认定后,9月15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个人用户,上传个人头像,并在“证书管理”中对原《岗位证书》进行更新,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同时原证书作废(详见附件3)。
2.10月10日—11月15日期间,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企业将课程安排(含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培训签到、课堂视频、照片及其他能证明企业组织、个人参训的有效材料、参培人员名单等证书登记办理材料报送属地县(市、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3.12月20日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培训管理系统统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上传。
4.联系人:寇老师,联系电话:82371886,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
附件:1、2021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企业注册流程
2、2021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操作流程
3、证书更新(原《岗位证书》换证流程)
4、各类申报表
(1)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
(2)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清单
(3)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 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4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1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企业注册流程.doc
附件下载:附件2、2021年金华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操作流程.doc
附件下载:附件3、证书更新(原《岗位证书》换证流程).doc
附件下载:附件4、各类申报表.doc